学期即将结束,根据学校要求,请各部门务必坚守岗位,善始善终做好期末结束的各项工作。
各部门、各学院要做好第二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,本学期的放假时间,由评估办和各学院根据各自情况,自行安排确定。
2013-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日程如下:2013年8月27日前,非教学人员上班;8月28日,教师上班;8月31日、9月1日学生返校报到;9月2日正式上课。
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,放假前,各学院要对学生加强防火灾、防溺水、防交通事故、防诈骗、防雷电、防静电等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,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避险能 力。
暑假期间,各学院不得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。暑期社会实践及外出考察活动要周密计划、周密安排、预先制定安全保障措施,安全责任落实到人,把学生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。假期如有学生留校,要预先向有关院部和学工处报批,向保卫处备案,并实行集中住宿、集中管理。假期办班要经学校批准、保卫处备案,并由保卫处核发临时出入证,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。
各单位要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,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,排查工作要细化具体项目、细化具体责任区域、细化排查责任人,坚决做到不走过场、不留死角,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全面落实整改措施、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,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。对电源、气源、水源和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的化学物品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,消除隐患,确保安全。办公场所禁放现金、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。保卫处、基建办要加强对校内基建施工队伍和临时维修人员的管理,防止发生各类事端、事故。
对于因工作失职发生的意外事故,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学校暑假值班参照《我校2013年下半年值班表》安排,请各部门落实好值班工作。